⑴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声乐(240分)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兼考音乐教育类,但未参加相应的副项考试,其音乐教育类考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为零。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音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表演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
音乐表演类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专科专业: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或通过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s://cw.hueb.edu.cn)登录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器乐/声乐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器乐/声乐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随机抽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无需进行曲目抽取,测试时直接演奏所填报两首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其中至少1首为音高类打击乐器作品)并在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听写考试时间、地点
音乐表演类(声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30测试听写。
音乐表演类(器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6:30-17:00测试乐理,17:00-17:30测试听写。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器乐/声乐二首测试曲目经****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器乐/声乐科目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